
“那得灵魂的”
(一个奇妙真实的故事)
Author leading his father to the Lord at 92 years of age. (2 min.)
我第一次传福音
在军营的时候,一个海军的弟兄邀请我去他的教会。我参加几个礼拜之后,一次晚上聚会之后牧师找到我,并问我: “明天晚上你有安排吗?”我知道第二天晚上并没有聚会,所以我以为他要邀请我到他家吃晚餐。我说:“我没有什么安排。”
“太好了”他说,“那我希望明天你可以去做探访。”
“啊,那个我不会。”我说。
他问道,“为什么呢?”
“我又不知道要说什么”。我说。
“你也不需要说什么,只要做一个隐名合伙人就可以了。”他说。接着就向我解释隐名合伙人就是一个陪伴鼓励的人,而由另外的一个人说话。我真的不想去,但我也没有办法脱身,因为我已经说了我不忙。所以我说,“好吧”。
第二天晚上,牧师让我和一个看起来似乎很喜欢争论的19岁的孩子搭档,他对我说:“走,我们去得人吧!”我并不想“得”什么人。我们先来到了一位来教会的女士的家,但她的儿子是一个无神论者。她说:“哦,太好了!我很高兴你们来我家。”接着,我们就一起在厨房的桌子边围坐下来,她无神论的儿子、我的搭档还有我,这样我们就能给他传福音(与他争论)了。她离开了房间,把我与他们两个人留在屋里。他们彼此对坐,而我则坐在桌子的远端。他们谈了约一个小时,各自对自己的观点都很坚持。我在等待他们结束,这样我就可以装病,然后回家了。大约40分钟后,那个无神论者开始有些受挫,停了下来,用指头指着我说:“你在这里作什么?”在此之前,我什么都没有说,也一直希望可以一言不发就离开。但他现在用手指着我,问我为何来到他的家。我当时有点懵了,盯着他。我想:“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在这里做什么呢?”
我也想不到有什么理由我要在这里(除了那个真的原因)。然后,我说“我想是上帝要我在这里吧。”
他说“哦”,然后又转头回去继续与我的搭档进行争论。那就是我们那天所有的对话内容,猜猜之后发生了什么?圣灵因此也给了我喜乐。这就像是上帝对我说,“这很好,你终于为我站起来了。”那并不多——是一个开始、一个开头——但却使我有了喜乐。我开始发笑,那个无神论者看了我几眼,想知道我为什么那么高兴。我们离开之后,我问我的搭档“接着我们去哪里呢?”这就是我为基督作见证的起始。
奇妙真实的故事
阮嘉上(我们叫他“嘉上”)曾经是一名越南海军的军官。当时,他和自己的船员乘坐一艘小电动船在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巡逻,视察是否有敌人使用该水域。1975年,当时还在船上的嘉上从收音机中听到新闻,西贡被越共攻陷,这意味着所有士兵,包括嘉上,都要放下武器了。
嘉上说自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离开越南。他无法与那些曾经与自己为敌的人生活在一起。他决心找办法离开这个国家。他的妻子一直在抚养着他们的两个儿子,也希望他们能够作为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告诉妻子想坐船离开越南(当时逃离的人被称为“船民”)。妻子向他解释这也意味着如果被发现就死定了,当时他们的政府对被逮捕的人就是砍头。她担心,不愿意拿他们自己和儿子的性命冒险。嘉上告诉妻子自己先尝试,如果自己安全了,他会去接她和孩子们。她却不知等待嘉上作为战俘坐牢的这四年比起她接着将要面对的其实是很短的。
嘉上上了一艘满载着逃离者的船,幸好一周船就驶到了公海。他利用自己先前当船长的经历,依靠繁星来带领航船的方向。主也为他们预备了晴朗的夜空。他们到马来西亚有人接应,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小岛上,被安置在一个难民营里。他在那里等了一年才到了美国,期间等待各种文书的处理。到美国之后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也开始想办法把自己的妻子和家人带到他的新家。
十一年过去了。他想尽了各种方法,包括红十字会,最终都失败了。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给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买机票:谁来支付呢?正是在这一绝望的处境中他收到了一封妻子寄来的信。心里面说,何必再试呢,这么多年都没有什么进展,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了。还有什么希望呢?一个男人可以承受很多,但是一个家庭的失去似乎是无法逾越的。
他收到妻子来信的那一天也是我第一次敲他家的门。但是,如果不是我在上帝面前的一个誓言,我可能也永远不会认识他。当我还在圣经学院就有一个传道人挑战我,说基督徒每天都要向一个人传福音,每周带一个人信主。我应了呼召,上前在主面前承诺自己要这样做。当然,叫人得拯救的是上帝的话语和祂的圣灵,但是上帝也用人来完成自己的旨意(徒1:8)。我担心自己可能不能每个星期带一个人信主,但是也知道每天向一个人传福音我还是可以做的。所以,我就做出的这个承诺。
我后来发现做起来确实不容易,我努力每个月都向三十个人传福音。在我尝试的头两个月,我甚至没能达到我的平均数。在此之后,我很快就“忘记了”自己的承诺。毕业后,我到一间教会做副牧师,在一次特会上一个讲员在他的信息中挑战我制定一个计划去实现我的目标。在听道的时候我反复思想我的承诺。我回到家,猜想履行自己承诺唯一的方法就是挨家挨户地去传福音,我每个星期都定了一天和一个时间去传福音。第一个月,我去敲门拜访,并没有成功实现我的目标,但是我确实也越来越接近了,而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超过了自己的目标。有人可能会说:“但那只是一些数字吧。”我想有人可以这么看,但是我需要记录来保证我可以遵守自己的承诺。
我算了一下,自从我做出承诺开始我还少做了500多次。因此,时间在流逝,我也继续去作见证,有时加上我每个月多作的几次见证也使我可以去弥补那500多次。我建议你不要太多地承诺,如果一旦承诺了,上帝 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兑现 (传5:4-5)。在接下来的九年里我也信守了我的承诺,但是还是没有能够弥补我所欠下的次数,不过我还是将那个数字减少到了约400次。我意识到除非我自己做出一些改变,否则我将永远都做不好。因此,我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我决定每周平均传七次以后,自己也不要就此停止,而是至少再告诉两个人如何才能得救。至少,这大概可以将余下的次数每年减去100次。
正是因为这一新的计划,我认识了嘉上。其实,那也正是我第一次去实施这一新计划的时候,我遇到了他。那是1989年4月24日,那天我已经花了一个小时在街道上门传福音,努力实现我每周向七个人传福音的目标。我还记得自己当时还计划要去给另外两个人传福音,所以我过到街的对面。我花了几分钟时间与第一家的女士交谈了一会儿,那其实就是在嘉上家旁边。我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到了他家的车道。门是开着的,但是没有看到一个人。我敲了敲门的侧柱,然后从角落里,一个人走了出来,头上缠着一条毛巾。其实他的脸也都被毛巾蒙住了,我当时并没有看到他的五官。我想:‘这个人有点特别。’我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毛巾缠在自己的头上。我试图与他讲话,但我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想要离开,但随即他便在我的面前一头栽倒下去。这时我看到了毛巾上的一些血渍,我问他是不是流血了。他说:“是的”。这是他说出来我能够理解的第一个词。他把毛巾向后一拉,露出了脸,满脸都是血。看到这个情形,我心里顿时恐惧起来,我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我既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一起意外,我也不敢再往他的屋子里走,害怕可能是家庭暴力。所以,我跑到隔壁刚才去过的人家,告诉那位女士她的邻居正在严重地失血,请她去叫救护车。她叫了之后,警察和附近一半的居民都过来,挤满了他家的客厅。嘉上的邻居把他扶到了床上,尽各自所能地帮助他。他的血从头上流出来,其中一只眼睛肿得厉害,下巴好像也破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下巴,火药灼烧的痕迹还很明显,子弹从他的前额穿了出来,就在发际线里面一点点。他的邻居问他出了什么事情,他解释到自己是开枪自杀。警方后来发现他使用的正是自己32口径的手枪。
当时在嘉上的客厅里挤满了人,他躺在地上等救护车,出血不止,似乎生还的机会也很小,就在这时我问大家我可不可以做一个祷告。大家都同意了,我们就为他祷告。我走到他躺着的地方,告诉他我是一个牧师。我当时就在那里给他传了福音。我说:“在主耶稣基督死的时候,还有另外两个人也在同一天死了,一个在他的左边,一个在他的右边。这两个人都是强盗,然而耶稣只救了他们当中的其中一人。祂所救的人并不是一个好人,不是教会的成员,也没有受过洗,而是一个强盗,他没有遵守过十诫。(所有的这些善事我们应该做,但这些并不能使我们得救,叫我们的罪得赦免,或者使天堂之门为我们敞开。)另外的一个强盗也是同样的罪人,所以我们不能说他们谁就比谁好多少。他们都相信耶稣是存在的;他们也都在和他讲过话。”当时我就问嘉上,“他们有什么不一样呢?为什么耶稣救了其中一人,却不救另外一个人呢?”他抬头看了看我,但却没有做出回应。我回答说:“因为其中一个求基督救他,而另外一个人却不相信耶稣能救他。”
我问:“你可以向上帝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祂的赦罪吗?”我还问他是否相信基督为他的罪而死,以及基督有没有从死里肉身复活?对于这些问题,他都回答“是”。我给他引用了一句经文,罗马书10:13,“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向他解释说:“凡”就意味着也包括他,要求告的主名就是耶穌(罗马书10:9)。我们的救主不仅仅是某种“更高能力”。主耶稣基督创造了我们,又为我们而死(西1:13),如果我们相信祂,上帝说祂会拯救我们。
我问嘉上:“你是否愿意邀请基督进入你的心里,拯救你呢?”“愿意”,他答到。我就带他做了决志祷告。我们所有人都是罪人(罗 3:23);不同之处在于:一些人得到了赦免,而另外一些却没有。确实可能你的罪没有另外一些人的罪多 (路加福音 7:47;创世纪 39:9;以赛亚 1:18;约翰19:11),但无论怎么看,你和我都是罪人,而且所有的罪都会破坏我们与上帝关系,这也使得我们需要祂的赦免。
救恩祷告包含以下内容:
1) 你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祂的赦罪。
2) 你相信基督也为你的罪死了。
3) 你亲自祈求主赦免自己的罪。
4) 并且你相信自己死后祂会带你进天堂。
嘉上说这些他都愿意,但他接着所做的事情我真的没有想到。我曾告诉他只要心里祷告就可以了,因为我看到子弹已经把他的牙齿都打碎了;但是他却大声地祷告,鲜血在他的脖子里还咯咯地响。他祷告接受基督之后,警察和医务人员来了,还有一架直升机。测量他血压的医务助理说:“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嘉上虽然朝自己的头部开了一枪,却依然意识清晰,能够进行交谈!我问医务人员他是否能够存活。他们回答说“我们观察看吧。”
嘉上乘机被转到西雅图港景医疗中心。第二天,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手术,因为子弹并没有完全出来。我问医生他认为嘉上有没有可能存活,如果可能的话,他的大脑又会受到什么损伤?医生回答说:“大脑的这个部分并不十分重要。”我还以为大脑都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会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但到底是多大程度我们也只能观望了。”知道今天,据我所知嘉上遇到了问题就是偶尔会有持续几分钟的短暂性失去知觉。除此以外并没有什么,他有一份工作,过着正常的生活。
他后来告诉我他之前从来没有相信过基督,过去他也曾在电视上看过一些宗教类的节目。我从圣经上把救恩的确据讲给他听,圣经说你可以基于上帝话语中“所写的”“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 5:13)。所有我们的信仰都是基于圣经所说的(罗10:17),而不是我们的感觉。我相信在十字架上强盗也感受到了被钉十字架上的滋味,但他也有基督的应许,我们也是一样:“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如果明天你怀疑了,或者病了,不要“感觉得救了”,你要以此为自己的属灵指标吗?还是依照上帝的话语?“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赛7:9)。
换句话说,如果你不相信上帝所说的,你怎么能知道呢?你会依据谁的观点或理论呢?“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8-13)。
嘉上来了我们的教会,接受了洗礼,他坐在教会的前排,唱诗赞美神,也背诵经文。后来我们教会募款把嘉上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接到了美国。我们教会的一位姊妹带他妻子归主的时候,嘉上还为自己的妻子做翻译。他们的两个儿子在学校成绩都非常优秀,也都从大学顺利毕业。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他们家又添了一喜,后来嘉上和他的妻子又有了第三个儿子。
G.M. Matheny
版权所有©
我第一次传福音
在军营的时候,一个海军的弟兄邀请我去他的教会。我参加几个礼拜之后,一次晚上聚会之后牧师找到我,并问我: “明天晚上你有安排吗?”我知道第二天晚上并没有聚会,所以我以为他要邀请我到他家吃晚餐。我说:“我没有什么安排。”
“太好了”他说,“那我希望明天你可以去做探访。”
“啊,那个我不会。”我说。
他问道,“为什么呢?”
“我又不知道要说什么”。我说。
“你也不需要说什么,只要做一个隐名合伙人就可以了。”他说。接着就向我解释隐名合伙人就是一个陪伴鼓励的人,而由另外的一个人说话。我真的不想去,但我也没有办法脱身,因为我已经说了我不忙。所以我说,“好吧”。
第二天晚上,牧师让我和一个看起来似乎很喜欢争论的19岁的孩子搭档,他对我说:“走,我们去得人吧!”我并不想“得”什么人。我们先来到了一位来教会的女士的家,但她的儿子是一个无神论者。她说:“哦,太好了!我很高兴你们来我家。”接着,我们就一起在厨房的桌子边围坐下来,她无神论的儿子、我的搭档还有我,这样我们就能给他传福音(与他争论)了。她离开了房间,把我与他们两个人留在屋里。他们彼此对坐,而我则坐在桌子的远端。他们谈了约一个小时,各自对自己的观点都很坚持。我在等待他们结束,这样我就可以装病,然后回家了。大约40分钟后,那个无神论者开始有些受挫,停了下来,用指头指着我说:“你在这里作什么?”在此之前,我什么都没有说,也一直希望可以一言不发就离开。但他现在用手指着我,问我为何来到他的家。我当时有点懵了,盯着他。我想:“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在这里做什么呢?”
我也想不到有什么理由我要在这里(除了那个真的原因)。然后,我说“我想是上帝要我在这里吧。”
他说“哦”,然后又转头回去继续与我的搭档进行争论。那就是我们那天所有的对话内容,猜猜之后发生了什么?圣灵因此也给了我喜乐。这就像是上帝对我说,“这很好,你终于为我站起来了。”那并不多——是一个开始、一个开头——但却使我有了喜乐。我开始发笑,那个无神论者看了我几眼,想知道我为什么那么高兴。我们离开之后,我问我的搭档“接着我们去哪里呢?”这就是我为基督作见证的起始。
奇妙真实的故事
阮嘉上(我们叫他“嘉上”)曾经是一名越南海军的军官。当时,他和自己的船员乘坐一艘小电动船在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巡逻,视察是否有敌人使用该水域。1975年,当时还在船上的嘉上从收音机中听到新闻,西贡被越共攻陷,这意味着所有士兵,包括嘉上,都要放下武器了。
嘉上说自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离开越南。他无法与那些曾经与自己为敌的人生活在一起。他决心找办法离开这个国家。他的妻子一直在抚养着他们的两个儿子,也希望他们能够作为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告诉妻子想坐船离开越南(当时逃离的人被称为“船民”)。妻子向他解释这也意味着如果被发现就死定了,当时他们的政府对被逮捕的人就是砍头。她担心,不愿意拿他们自己和儿子的性命冒险。嘉上告诉妻子自己先尝试,如果自己安全了,他会去接她和孩子们。她却不知等待嘉上作为战俘坐牢的这四年比起她接着将要面对的其实是很短的。
嘉上上了一艘满载着逃离者的船,幸好一周船就驶到了公海。他利用自己先前当船长的经历,依靠繁星来带领航船的方向。主也为他们预备了晴朗的夜空。他们到马来西亚有人接应,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小岛上,被安置在一个难民营里。他在那里等了一年才到了美国,期间等待各种文书的处理。到美国之后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也开始想办法把自己的妻子和家人带到他的新家。
十一年过去了。他想尽了各种方法,包括红十字会,最终都失败了。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给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买机票:谁来支付呢?正是在这一绝望的处境中他收到了一封妻子寄来的信。心里面说,何必再试呢,这么多年都没有什么进展,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了。还有什么希望呢?一个男人可以承受很多,但是一个家庭的失去似乎是无法逾越的。
他收到妻子来信的那一天也是我第一次敲他家的门。但是,如果不是我在上帝面前的一个誓言,我可能也永远不会认识他。当我还在圣经学院就有一个传道人挑战我,说基督徒每天都要向一个人传福音,每周带一个人信主。我应了呼召,上前在主面前承诺自己要这样做。当然,叫人得拯救的是上帝的话语和祂的圣灵,但是上帝也用人来完成自己的旨意(徒1:8)。我担心自己可能不能每个星期带一个人信主,但是也知道每天向一个人传福音我还是可以做的。所以,我就做出的这个承诺。
我后来发现做起来确实不容易,我努力每个月都向三十个人传福音。在我尝试的头两个月,我甚至没能达到我的平均数。在此之后,我很快就“忘记了”自己的承诺。毕业后,我到一间教会做副牧师,在一次特会上一个讲员在他的信息中挑战我制定一个计划去实现我的目标。在听道的时候我反复思想我的承诺。我回到家,猜想履行自己承诺唯一的方法就是挨家挨户地去传福音,我每个星期都定了一天和一个时间去传福音。第一个月,我去敲门拜访,并没有成功实现我的目标,但是我确实也越来越接近了,而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超过了自己的目标。有人可能会说:“但那只是一些数字吧。”我想有人可以这么看,但是我需要记录来保证我可以遵守自己的承诺。
我算了一下,自从我做出承诺开始我还少做了500多次。因此,时间在流逝,我也继续去作见证,有时加上我每个月多作的几次见证也使我可以去弥补那500多次。我建议你不要太多地承诺,如果一旦承诺了,上帝 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兑现 (传5:4-5)。在接下来的九年里我也信守了我的承诺,但是还是没有能够弥补我所欠下的次数,不过我还是将那个数字减少到了约400次。我意识到除非我自己做出一些改变,否则我将永远都做不好。因此,我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我决定每周平均传七次以后,自己也不要就此停止,而是至少再告诉两个人如何才能得救。至少,这大概可以将余下的次数每年减去100次。
正是因为这一新的计划,我认识了嘉上。其实,那也正是我第一次去实施这一新计划的时候,我遇到了他。那是1989年4月24日,那天我已经花了一个小时在街道上门传福音,努力实现我每周向七个人传福音的目标。我还记得自己当时还计划要去给另外两个人传福音,所以我过到街的对面。我花了几分钟时间与第一家的女士交谈了一会儿,那其实就是在嘉上家旁边。我沿着人行道往前走,到了他家的车道。门是开着的,但是没有看到一个人。我敲了敲门的侧柱,然后从角落里,一个人走了出来,头上缠着一条毛巾。其实他的脸也都被毛巾蒙住了,我当时并没有看到他的五官。我想:‘这个人有点特别。’我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毛巾缠在自己的头上。我试图与他讲话,但我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想要离开,但随即他便在我的面前一头栽倒下去。这时我看到了毛巾上的一些血渍,我问他是不是流血了。他说:“是的”。这是他说出来我能够理解的第一个词。他把毛巾向后一拉,露出了脸,满脸都是血。看到这个情形,我心里顿时恐惧起来,我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我既不知道是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一起意外,我也不敢再往他的屋子里走,害怕可能是家庭暴力。所以,我跑到隔壁刚才去过的人家,告诉那位女士她的邻居正在严重地失血,请她去叫救护车。她叫了之后,警察和附近一半的居民都过来,挤满了他家的客厅。嘉上的邻居把他扶到了床上,尽各自所能地帮助他。他的血从头上流出来,其中一只眼睛肿得厉害,下巴好像也破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下巴,火药灼烧的痕迹还很明显,子弹从他的前额穿了出来,就在发际线里面一点点。他的邻居问他出了什么事情,他解释到自己是开枪自杀。警方后来发现他使用的正是自己32口径的手枪。
当时在嘉上的客厅里挤满了人,他躺在地上等救护车,出血不止,似乎生还的机会也很小,就在这时我问大家我可不可以做一个祷告。大家都同意了,我们就为他祷告。我走到他躺着的地方,告诉他我是一个牧师。我当时就在那里给他传了福音。我说:“在主耶稣基督死的时候,还有另外两个人也在同一天死了,一个在他的左边,一个在他的右边。这两个人都是强盗,然而耶稣只救了他们当中的其中一人。祂所救的人并不是一个好人,不是教会的成员,也没有受过洗,而是一个强盗,他没有遵守过十诫。(所有的这些善事我们应该做,但这些并不能使我们得救,叫我们的罪得赦免,或者使天堂之门为我们敞开。)另外的一个强盗也是同样的罪人,所以我们不能说他们谁就比谁好多少。他们都相信耶稣是存在的;他们也都在和他讲过话。”当时我就问嘉上,“他们有什么不一样呢?为什么耶稣救了其中一人,却不救另外一个人呢?”他抬头看了看我,但却没有做出回应。我回答说:“因为其中一个求基督救他,而另外一个人却不相信耶稣能救他。”
我问:“你可以向上帝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祂的赦罪吗?”我还问他是否相信基督为他的罪而死,以及基督有没有从死里肉身复活?对于这些问题,他都回答“是”。我给他引用了一句经文,罗马书10:13,“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向他解释说:“凡”就意味着也包括他,要求告的主名就是耶穌(罗马书10:9)。我们的救主不仅仅是某种“更高能力”。主耶稣基督创造了我们,又为我们而死(西1:13),如果我们相信祂,上帝说祂会拯救我们。
我问嘉上:“你是否愿意邀请基督进入你的心里,拯救你呢?”“愿意”,他答到。我就带他做了决志祷告。我们所有人都是罪人(罗 3:23);不同之处在于:一些人得到了赦免,而另外一些却没有。确实可能你的罪没有另外一些人的罪多 (路加福音 7:47;创世纪 39:9;以赛亚 1:18;约翰19:11),但无论怎么看,你和我都是罪人,而且所有的罪都会破坏我们与上帝关系,这也使得我们需要祂的赦免。
救恩祷告包含以下内容:
1) 你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祂的赦罪。
2) 你相信基督也为你的罪死了。
3) 你亲自祈求主赦免自己的罪。
4) 并且你相信自己死后祂会带你进天堂。
嘉上说这些他都愿意,但他接着所做的事情我真的没有想到。我曾告诉他只要心里祷告就可以了,因为我看到子弹已经把他的牙齿都打碎了;但是他却大声地祷告,鲜血在他的脖子里还咯咯地响。他祷告接受基督之后,警察和医务人员来了,还有一架直升机。测量他血压的医务助理说:“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嘉上虽然朝自己的头部开了一枪,却依然意识清晰,能够进行交谈!我问医务人员他是否能够存活。他们回答说“我们观察看吧。”
嘉上乘机被转到西雅图港景医疗中心。第二天,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手术,因为子弹并没有完全出来。我问医生他认为嘉上有没有可能存活,如果可能的话,他的大脑又会受到什么损伤?医生回答说:“大脑的这个部分并不十分重要。”我还以为大脑都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会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但到底是多大程度我们也只能观望了。”知道今天,据我所知嘉上遇到了问题就是偶尔会有持续几分钟的短暂性失去知觉。除此以外并没有什么,他有一份工作,过着正常的生活。
他后来告诉我他之前从来没有相信过基督,过去他也曾在电视上看过一些宗教类的节目。我从圣经上把救恩的确据讲给他听,圣经说你可以基于上帝话语中“所写的”“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 5:13)。所有我们的信仰都是基于圣经所说的(罗10:17),而不是我们的感觉。我相信在十字架上强盗也感受到了被钉十字架上的滋味,但他也有基督的应许,我们也是一样:“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如果明天你怀疑了,或者病了,不要“感觉得救了”,你要以此为自己的属灵指标吗?还是依照上帝的话语?“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赛7:9)。
换句话说,如果你不相信上帝所说的,你怎么能知道呢?你会依据谁的观点或理论呢?“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8-13)。
嘉上来了我们的教会,接受了洗礼,他坐在教会的前排,唱诗赞美神,也背诵经文。后来我们教会募款把嘉上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接到了美国。我们教会的一位姊妹带他妻子归主的时候,嘉上还为自己的妻子做翻译。他们的两个儿子在学校成绩都非常优秀,也都从大学顺利毕业。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他们家又添了一喜,后来嘉上和他的妻子又有了第三个儿子。
G.M. Math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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